网 络 安 全
共“童”守护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伴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应运而生,渗透于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增强了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创造了精彩的娱乐时空,在享受优质资源时一些不良内容也极易对幼儿造成伤害。
为了保证幼儿的身心健康,提高广大师幼及家长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保证幼儿园网络的正常运行,以此引导幼儿,特别是引导家长安全、健康使用网络信息技术,现将网络安全有关知识进行宣传。
“网络谣言”的类别及表现形式
1.网络犯罪谣言
这类谣言一般是捏造一些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
5.网络个人事件谣言
网络个人事件谣言针对某些个人特别是名人而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经济损失。
幼儿需注意
4. 幼儿调皮时,不要把玩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当作奖励。
这是很多家长会犯的错误,只要幼儿不听话、不吃饭时,就把电子产品给他们玩,作为吃饭或听话的交换条件。经常这样,一旦幼儿想玩了,就会使小性子。遇到这种情况,大多数家长都会妥协,习惯一旦养成了就很难改变的。所以,建议把握好“开始关”,不要让幼儿养成这种不良习惯。
家长们可以在手机应用商店里搜索“国家反诈中心APP”,国家反诈中心APP是一款能有效预防诈骗、快速举报诈骗内容的软件,软件里面有丰富的防诈骗知识,通过学习里面的知识可以有效避免各种网络诈骗的发生,提高每个用户的防骗能力,还可以随时向平台举报各种诈骗信息,减少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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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蒋莉
编辑:张佳